方仲贤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9个月

浸会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方仲贤2019年在深水埗购买雷射笔,因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9个月。法官游德康指,司法公正是香港不可动摇基石之一,被告有预谋犯案,两罪必须判囚处理,以起阻吓作用。
方仲贤于2019年8月在鸭寮街购买10支雷射笔,被指遭警员截查时逃跑,及后在警方检取手提电话时将电话重置。他早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不成立,但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则罪成。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声称买雷射笔作观星之用并非事实,有机会在示威时供自己或他人使用,罚款不足以达到阻吓效果,因此以监禁6周为量刑起点。至于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援引案例并重申,即使控罪不涉及暴力或恐吓,但应被视为严重事件。
辩方求情称,被告本身无任何刑事纪录,因疫情还押8星期,已受到教训,被告已获格拉斯哥大学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取录,前者给予奖学金资助,认为妨碍司法公正罪可以缓刑处理。辩方呈上方仲贤的中学校长、母亲等多封求情信,指他为人善良正直、有承担、具远大理想,将来定能贡献社会。
法官认为被告延迟修读大学课程不会对前途造成太大影响,考虑到被告良好背景,酌情判两罪刑期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