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司機駕駛時 最多只可用2部流動通訊設備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擬規定司機駕駛時 最多只可用2部流動通訊設備

政府計劃修例,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以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運輸署署長羅淑佩在電台節目表示,的士業界普遍支持建議,並指的士駕駛筆試包括地方路線題,通過考牌的司機應該有基本路線知識,以手機導航只屬輔助。

對於有網上圖片顯示,有車輛的儀錶板上方放置了一部平板電腦,羅淑佩表示,放置兩部10吋大的平板電腦在車頭,已經遮擋司機視線,署方建議日後車內可裝置的流動通訊設備顯示屏,不大於7吋,以確保不影響司機視線。

羅淑佩說,不少司機在諮詢過程中提出,希望一併限制駕駛人士只准聲控設備,不可觸碰螢幕,反映司機並不抗拒立法,而且著重安全。她相信,聲控設備在技術上並不困難,如果業界和立法會都支持,而程式供應商又認為切實可行,運輸署會提出相關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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