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治療師發布煽動刊物案 5被告罪成均判囚19個月

已被政府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前成員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19個月。
控罪指,5人於前年6月至去年7月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包括三本書籍,意圖引起讀者對特區政府、司法的憎恨或藐視。各人今早先後向法官求情,其中,案中首被告前工會主席黎雯齡親自求情時,法官郭偉健拒絕讓她讀出求情,指內容含有政治宣言,又指法庭不是隻手遮天的地方,如果不滿意可以上訴。而黎雯齡就指,有反思自由是否有界限、言論自由是否需要付出代價,和有限制的自由是否仍然是自由,遭到法官打斷,指被告在庭上討論自由,對判刑無幫助。

案中第二被告前工會外務副主席楊逸意指,案中繪本目的是制止制度暴力,至今無悔站在「羊」的一方,但後悔未能出版更多繪本,法官一度制止被告繼續發言。
其餘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各被告罪責非最嚴重,造成實際和潛在傷害輕微,又指今日是中秋節,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有人月兩團圓的願望。 5名被告被控串謀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離叛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