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被告认煽动颠覆国家罪 5人未成年判入教导所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光城者”7被告认煽动颠覆国家罪 5人未成年判入教导所

宣扬武装起义的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去年被捕,被控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各人早前已认罪,案件今日判刑。

法官郭伟健早上在区域法院听取求情后,对其中5名年龄在21岁以下的被告判处入教导所,余下两名21岁以上的被告则押后至11月25日判刑,期间须还押。7名被告依次为17岁中六男生阮嘉谦、21岁仓务员蔡永杰、16岁女生尹松蕙、17岁中四女生梁瀜允、26岁男售货员陈右津、17岁中五男生蒋周政儒及19岁中六女生郭文希,7人同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除蔡永杰及陈右津两人押后至下月判刑之外,其余5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控罪指他们于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间,在港与他人串谋煽动组织、策划他人参与,以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等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1)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2)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案情指,蔡永杰是“光城者”的创立人,他成立这组织后,曾在不同地方摆街站及发传单,并召开记者会,煽动公众以武装起义,推翻中国和香港政府,其单张有提及法国革命、乌克兰民主化革命等。同案的多名被告亦有在街站发言和接受网媒访问,内容含煽动公众颠覆国家政权,及批评政府防疫政策和国安教育政策等。

法官郭伟健判刑时指,案件情节严重,光城者持续实质协助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对社会构成风险;虽然无直接证据显示,有人在光城者煽动之下犯罪,但只要有人深信不疑,亦能在短时间内成功。

郭伟健法官又表示,考虑到5名未年被告因鲁莽不够成熟、受到社会氛围影响,才会有流血革命的极端想法,亦已深切反省,但事态仍严重,须判阻吓性刑罚,拒绝判以社会服务令,其余2被告相信需要判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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