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大進修學院兩前高層串謀索取利益 判囚15及10個月

已改名香港都會大學的前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黃偉寧串同女友,即學院前課程總監,安排公開大學籌備一個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培訓課程,以換取獲美容專業公會聘用。兩人早前被裁定「身為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成,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1年3個月及10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首被告身為前院長,為一己私利籌辦課程,明知會構成利益衝突,但沒有申報。兩名被告作出穿鑿附會的解釋,試圖逃避責任,令學院聲譽受損,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分別以18個月及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二人背景已酌情減刑。
案情指,52歲的前公開大學LiPACE院長黃偉寧,在2017年9月底,通知另一被告、50歲的LiPACE前課程總監黎偉祈,指當時正與美容業組織「美容專業公會有限公司」商討,自己有可能獲對方聘用,其中一項條件是他要在同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間,安排公開大學籌備一個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培訓課程。
黎偉祈其後預備相關文件,向公開大學提交課程預算案及建議書,大學在2018年1月中核准課程後。黃偉寧最終加入了美容專業公會擔任總幹事,月薪約19萬元。
都會大學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形容今次屬個別事件,事件由大學內部發現,並主動向廉政公署舉報,校方在調查過程中全面配合及協助執法機構調查。校方重申,一向有嚴謹指引及守則處理利益申報,以及與校外團體合作事宜,並要求教職員嚴格遵守,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