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批律政司上诉终审许可 黎智英可聘英国御用大状

高等法院上诉庭颁下判词,拒绝批出律政司就反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thy Wynn Owen来港代表他抗辩,而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并下令律政司支付有关讼费。
律政司早前反对黎智英聘请Timothy Wynn Owen来港代表抗辩,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诉庭均认为,引入富有经验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权法专家加入,符合公众利益,有助秉行公正及协助《国安法》法理学等发展,因此批准Timothy Wynn Owen代表黎智英。律政司随后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