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男放前女友资料上网判囚8个月 起底刑事化后首宗判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7岁男放前女友资料上网判囚8个月 起底刑事化后首宗判例

一名27岁男子因为将前女友的个人资料放上网,被控违反《私隐条例》,他早前承认7项罪行,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8个月。今次是打击“起底”法例去年10月生效以来,首宗相关判刑。

被告何牧华被指去年10月,与女友分手后,先后将对方的个人资料放到4个社交媒体平台,并在当中3个平台冒认对方开设帐户,声称欢迎其他人到事主的住址找她。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对事主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更对事主的家人造成困扰,即使被告有悔意,但考虑到案件严重性,判囚是在所难免。

私隐专员公署欢迎裁决,突显起底罪行可以监禁,提醒市民应透过合法途径处理纠纷。公署又指,新法例生效以来,已就10宗个案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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