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投白票罪成 苏浚锋判监2个月获准缓刑1年半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煽惑他人投白票罪成 苏浚锋判监2个月获准缓刑1年半

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2个月,缓刑1年半。暂委裁判官戴昭琦在判刑时指,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重犯机会低,决定判缓刑。

23岁被告苏浚锋,报称任职项目主任,他被控在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的一段帖文,煽惑他人在选举中投白票。

被告早前曾指控罪违宪而提出法律争议,并表示若法庭最终裁定控罪合宪,就会认罪,裁判官下午裁定控罪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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