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维港可填海改善海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拟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维港可填海改善海港

政府建议修订《保护海港条例》,放宽两类填海工程在海港、即维港范围内进行,包括属于未来加设法定清单中的海港改善工程,以及非永久性填海工程,计划下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发展局指,适用的海港改善工程包括海滨长廊、自行车径和观景台等,初步建议填海面积上限0.8公顷,而非永久性填海工程初步建议面积上限为3公顷,年期为3年。当局指,相关填海工程须获得司长级人员,建议是财政司长批出豁免,同时需要咨询海滨事务委员会、相关区议会和持份者。

发展局发言人指,现行条例不准在维港填海,除非证明填海有凌驾性公众需要,但证明程序繁复,认为高门槛无差别涵盖所有海港填海工程,窒碍许多涉及小规模填海、并对海港影响轻微的小型海港改善项目。

发言人指,新例下节省有关程序,预计可以惠及坚尼地城海滨兴建行人板道,以及重建前启德跑道码头等工程,至于“明日大屿”交椅洲人工岛工程,会使用现有程序申请填海。

发展局强调,修例是为了提升海滨畅达性和增加公共空间,并非为了填海造地供卖地或房屋发展,大规模填海仍要满足法例原有程序,并继续由行政会议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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