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屏电缆桥起火停电市民向中电索偿  审裁处认同有可争辩之处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朗屏电缆桥起火停电市民向中电索偿  审裁处认同有可争辩之处

去年6月朗屏电缆桥起火,大规模停电影响,冰箱食物变坏,有市民受到向中电申索6500多元,小额钱债审裁处早上裁定案件有可争议之处,撤销中电剔除案件的申请,押后至8月28日再审。

申索人入禀时,列出食物清单追讨款项,当中包括10樽1.5公升的鲜奶、8支乳酪饮品、22个苹果,另外还有雪糕、虾、海参、肥牛等。中电一方就指申索无聊和不可理喻,申索人无提供供词,呈堂相片无注明拍摄日期,食物亦未见明显腐烂,认为申索是缺乏法律和事实基础,申请剔除案件。

中电一方又质疑,申索人提到要申索10樽1.5公升鲜奶,以12日保鲜期计,相当于每3日就要饮用2樽,但未能提供证明。申索人就反驳自己旅居美国时,曾经每日饮1加仑鲜奶,又指自己购物都不会保留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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