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称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 由特首甄别申请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政司称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 由特首甄别申请

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审议《法律执业者条例》的修订,规范海外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当局建议加入“申请前甄别程序”,即是海外律师向法庭申请参与案件前,要先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准许进行申请通知书”。

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指,法院资源珍贵,新增程序可避免法庭处理明显没有理据的申请,而是会交由行政长官进行甄别,但初步判断并非最终决定。

新思维狄志远质疑行政长官处理申请有没有客观准则,会否因人而异、因时而变,又认为海外律师要先经行政长官准许,再向法庭申请,然后再由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程序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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