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业者条例修订未设特首处理申请时限 律师会深表关注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法律执业者条例修订未设特首处理申请时限 律师会深表关注

律师会就《法律执业者条例》修例提交意见书,指欢迎当局以逐个个案考虑的方式,处理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安案件的问题,但关注当局并无设定行政长官处理申请的时限。

律师会认为,行政长官考虑发出“准许进行申请通知书”时,要考虑时间因素,让辩方有时间准备案件;申请一旦被拒,辩方亦需要时间另聘律师,行政长官及时作出决定,可避免社会产生不良观感,以为政府刻意延迟处理申请。

律师会又指,今次修例涉及不同情况,既可适用于控辩双方都认为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事先取得行政长官证明书的案件,亦可适用于开审时未涉及国家安全元素,但随着事态发展其中一方提出有国安关注的案件,建议当局提供流程图解释安排,将有助律师和公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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