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區議會屬非政權性組織 不享有政治權力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定國指區議會屬非政權性組織 不享有政治權力

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區議會改革的目的是回復《基本法》相關條文的原意和初心,指《基本法》第97條列明,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意味特區可以設立區域組織,但並非必要,而相關區域組織是非政權性組織,並不享有、亦不能行使政治權力,與立法會截然不同。

林定國又指,《基本法》並無特別規定區域組織的組成辦法,但就列明要由法律規定,因此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方法,可依據特區認為合適的方法,以法律處理;而區議會有兩項職能,包括接受特區政府就地區管理和其他事情的諮詢,以及接受政府委託提供文化、康樂、環保活動等服務。

被問到若區議員提出反對意見,是否屬不當行為,林定國回應說,難以回答假設性問題,又指具體有甚麼情況會違反規則,要按實際情況判斷。他強調,要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期望重組後的區議會能發揮功能,又指政府歡迎及接受任何意見,有信心能聽到真誠、具建設性的意見,呼籲市民毋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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