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鼓励私楼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 以保障权益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消委会鼓励私楼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 以保障权益

消委会早前进行的研究发现,在249个住宅项目中,有5个项目的私楼业主,获分配少于5成业权份数,即使集合全体住宅业主,无法有足够票数通过决议。而在涉及的85间管理公司,7成半项目的公契订明的首个管理公司,都与发展商有关连,可能引起潜在利益冲突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嫺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不少业主因工作繁忙、不认识法例,或者认为已有其他人参与,自己属短期居住等,参与物业管理的程度较低。她建议,发展商售楼时应向业主提供资讯包,并引入视像会议,或透过手机应用程式发放大厦资讯,以管理费津贴回馈业主委员会,鼓励业主参与;又提出业委会成员同样需要申报潜在的利益冲突。

消委会商营手法研究及消费者投诉审查小组主席邝祖盛表示,发展商与物管公司存在关联并非一定坏事,最重要是消费者有知情权,以及作重要决议时能避免利益冲突,建议发展商在部分敏感决议上最好放弃投票权,以维持公平性,又建议物监局带头成立数据库,统筹业界提供物管公司资料,让业主作参考和比较,短期内应尽可能加强宣传教育,包括尽早成立业委会、鼓励业委会加密开会次数等。

消委会的研究亦显示,私楼业主每月管理费占家庭月入7.4%。黄凤嫺在节目上表示,管理费中有四成用于支付员工薪金,维修费及物价亦有上升,建议业主可要求管理公司,从经理人酬金、节日装饰等非核心服务节省开支。

消委会建议,由发展商成立种子基金,由业主供款,以支付日后维修开支,估计仍有待政府就《建筑物管理条例》修例。黄凤嫺提醒大厦单位维修保养做得差,会影响单位价值和业主权益,形容供款雷同保险,若做法能在香港普及化,相信整体市民都能受惠。

另外,黄凤嫺表示,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接获的投诉不多,但仍出现参茸海味斤变两、食肆茶介等标价问题,提醒旅游业界秉持优质服务精神、明码实价,又指入境旅行团相关安排,经旅监局跟进后已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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