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支持修改議事規則 令立法會可續安排暑期休會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內會支持修改議事規則 令立法會可續安排暑期休會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支持在大會動議,刪除《議事規則》有關同一會期內兩次會議相隔時間不得超過6星期的條文,適應新制度的會期,讓議會繼續在7至10月安排暑期休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將在本月28日的立法會大會,動議修改規則的決議案。

謝偉俊指,過往立法會會期由10月開始,翌年7月結束,但新制度下,會期改為每年的1至12月,橫跨7至10月通常不舉行大會的時間。他指,新修訂無改變立法會工作模式;又指參考過8個地方的議會做法,都無規則訂定同一會期兩次會議相隔的最長時間。

多名議員表示支持,新民黨黎棟國指,秘書處人員工作非常辛苦,暑期休會可讓職員歇息,處理積壓工作,也讓議員有時間多外訪,說好香港故事。金融界陳振英指,議員並無假期福利,只要有需要,主席可以在暑期休會期間召開會議,議員要隨時候命。

工聯會梁子穎指,新制度下的議員都努力工作,不敢放假休息,可在暑期休會期間為社區把脈,解決問題。民建聯陳克勤指,議員可以在暑期休會時安排考察和訪問,也可落區和接觸業界,強調議員期間的工作並無停下來。

民聯盧偉國就指,過往10月展開會期時,正是發表《施政報告》的時間,過往休會期間議員和官員都會準備下年度的工作,坊間將暑期休會講成「暑假」是誤會,不了解立法工作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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