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代表到高院申请禁播《愿荣光》歌曲 法庭下月21日处理
律政司代表今日到高院入禀申请法庭禁制令,禁止播放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等法院下午开庭处理,法官陈嘉信将案押后至下月21日再处理。 开庭后,法官随即询问律政司,禁制令的被告是谁、是否适用于全世界。
法官表示,就他理解,禁制令的被告为目前播放或传播《愿荣光归香港》的人士,关注禁制令生效后才播放歌曲的人士是否涵盖在禁制令范围内。律政司澄清,禁制令适用于现时有播放或传播,以及将来有意图传播《愿荣光归香港》的人。
法官又关注,禁制令的相关内容能否被广泛大众得知。律政司表示,有关禁制令的文件会上传至律政司、警方及政府网站,以及会张贴载有文件内容的二维码到湾仔警署报案室,又指禁制令新闻稿可被传媒广泛报道,相信可达到被大众广泛得知的效果。
律政司在入禀状提出,申请禁止以任何方式,将歌曲的曲调、歌词或曲词,在网上平台或媒介广播、表演、刊印、发布、出售、展示或复制等,以制止任何人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入禀状又指,相关行为意图侮辱国歌,违反《国歌条例》,令人相当可能误会《愿荣光归香港》是香港特区的国歌,并联想到香港是独立国家、拥有本身的国歌。律政司同时申请禁止相关煽惑、协助、教唆、明知而授权或准许播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