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促釋放黎智英 特區政府與特派員公署嚴厲譴責
歐洲議會以483票贊成,9票反對,通過一份有關香港的決議案,促請特區政府立即釋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其他因港區國安法被定罪或羈押的民主派人士,並撤銷所有控罪;又再次呼籲歐盟制裁行政長官李家超及其他被指壓制香港人權的本港及內地官員。特區政府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達強烈不滿及嚴厲譴責。
特區政府表示,李家超領導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天經地義、光明正大、理直氣壯,批評歐洲政客為政治目的和利益,抹黑港區國安法。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正告歐洲議會政客認清形勢,立即停止包庇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放棄以港遏華、不自量力的癡心妄想。
中國駐歐盟使團亦批評決議是歪曲事實、顛倒黑白,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香港特區司法機關對有關人士依法審判,是踐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批評歐洲議會一些政客罔顧事實,打著自由、人權的幌子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充分暴露虛偽雙重標準的面目,以及和亂港遏華圖謀。
發言人又強調,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以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停止干涉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