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决议促释放黎智英 特区政府与特派员公署严厉谴责
欧洲议会以483票赞成,9票反对,通过一份有关香港的决议案,促请特区政府立即释放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以及其他因港区国安法被定罪或羁押的民主派人士,并撤销所有控罪;又再次呼吁欧盟制裁行政长官李家超及其他被指压制香港人权的本港及内地官员。特区政府及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表达强烈不满及严厉谴责。
特区政府表示,李家超领导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天经地义、光明正大、理直气壮,批评欧洲政客为政治目的和利益,抹黑港区国安法。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说,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正告欧洲议会政客认清形势,立即停止包庇美化违法犯罪分子的徒劳之举,放弃以港遏华、不自量力的痴心妄想。
中国驻欧盟使团亦批评决议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发言人指,香港特区司法机关对有关人士依法审判,是践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批评欧洲议会一些政客罔顾事实,打着自由、人权的幌子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充分暴露虚伪双重标准的面目,以及和乱港遏华图谋。
发言人又强调,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以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强烈敦促欧洲议会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停止干涉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