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陈虹秀等4人涉暴动案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重审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明显错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社工陈虹秀等4人涉暴动案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重审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明显错误

区域法院早前分别裁定两宗2019年的反修例事件的暴动案件中,1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早上裁定,律政司就包括社工陈虹秀等4名被告的案件上诉得直,撤销原审法官的无罪裁决,发还区域法院重审,由另一名法官审理。

四名被告被指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宣布裁决时指,原审法官在法律上犯了严重错误,有悖常理,例如在缺乏证据下,作出各种有利于辩方的臆测,包括被告的蒙面举动和身上的衣着装备只是在必要时用作保护、他们只是刚巧到达现场尚未犯案就立即被捕,又不排除确实有人希望到场见证难得的历史时刻。

潘兆初又指,原审法官没有充分考虑被告当时的装束和行为是否已构成鼓励参与暴动,裁定表证不成立是“言之尚早”,认为有必要纠正,以正视听,以免下级法院将来犯下同样错误。

上诉庭亦指出,控罪性质严重,即使事隔四年多,当中涉及的延误可能对被告造成不安,但辩方于重审时可盘问作供的控方证人并对他们提出质疑,认为在现阶段命令重审不会造成不公。4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排期候审。陈虹秀听取判决时神情轻松淡定,离开法院大楼时亦面露微笑。

同案另有4个被告早前已经离开香港,上诉文件无按法律要求妥善送达给4人,上诉庭决定撤销针对他们的上诉,但强调与上诉的理据无关,指原审法官裁定他们无罪同样是明显错误,完全站不住脚。

至于另一宗案件涉及5名被告,涉及在湾仔一个单位内,被警方搜出白电油、布条等汽油弹原材料,以及防毒面具等物品,被指控串谋他人参与暴动,5人同样在区域法院裁定他们无罪后离开香港,上诉文件无法送达,上诉庭撤销针对他们的上诉,但上诉庭强调,若不是因文件没有妥善送达而令上诉被撤销,必然会批准上诉得直,并会命令案件发还重审。

涉案两宗案件同样由已离职的前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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