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理大外围冲突18人判囚 案发时17岁女子下月判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019理大外围冲突18人判囚 案发时17岁女子下月判刑

2019年理大外围冲突,有19人在油麻地一带被捕,1人早前认罪,18人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中1名男子因管有汽油及布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成。其中18人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36至57个月不等,1名案发时17岁女被告的判刑押后至下月5日处理,以待索取教导所报告。

区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案发当日有数以千计人士,在油麻地参与暴动,历时数小时,当日暴动现场满目疮痍,满布示威者留下的杂物,亦有大量装有汽油等液体的樽、伸缩棍、锤等,充分反映暴动人数之多,范围之广,程度之严重。他表示,被告的定罪基础是他们身处暴动现场,在现场壮大暴动者声势,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警方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任雪莹表示,2019理大冲突期间,大批示威者在弥敦道及窝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警方其后以“暴动罪”拘捕213人,现时有141人已被裁定暴动罪成,当中5人被判处入教导所、125人被判处29至64个月不等的刑期,11人被告正等候判刑。

她重申,香港市民拥有言论、新闻、集会、游行自由,但必须遵守法律,若出现违法事情,警方必定严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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