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茵稱擴大「有條件釋放」機制 可助精神病人重回社區
政府計劃擴大精神病患者岀院安排的「有條件釋放」機制範圍,納入自願入院但有刑事暴力傾向的人士。醫務衛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在電台節目指,精神病患者在醫院接受治療後,在「有條件釋放」的機制下得到配套支援,更容易重回社區,但擴大「有條件釋放」機制範圍需經修例,預計需要1至2年。
李夏茵又指,目前精神病患者若要撤銷「有條件釋放」命令,需向審裁處申請覆核,過去數年只有數十名患者獲撤銷命令,政府計劃加入自動覆核機制,由醫管局跨專業團隊每隔約2年,考慮患者的家庭環境及病情等,審視是否撤銷「有條件釋放」命令,由於需時讓患者適應生活及觀察有否復發,2年審視一次的做法合適。
李夏茵指,醫管局今年內制定臨床指引,為合適的精神病患者處方較新和副作用較少的藥物,或改用藥效更長的注射藥物,並透過抽血及驗尿,檢查精神病患者有無按時服藥。
李夏茵指,推出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希望推廣基層醫療,為市民建立健康意識,鼓勵45歲或以上市民到地區康健中心進行篩查,找出潛在糖尿病及高血壓患者,再轉介到私家醫院接受治療。
李夏茵指,在政府資助下,預計篩查費用約120元,治療診金約150元,認爲收費合理,而政府會向私家醫生提供約160元資助,另加藥物資助,預計醫生治療每位病人,可賺取約400元。
李夏茵指,估計全港有約200萬名糖尿病及高血壓患者,期望地區康健中心能找出潛在患者,又指截至6月約有3100名醫生加入家庭醫生名冊,形容反應正面,相信參與計劃的醫生足夠,並會視乎先導計劃推行成效,考慮擴展至其他慢性疾病,如肝炎等,又計劃在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提供篩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