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荣光”是维护香港国安法的表现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禁播“荣光”是维护香港国安法的表现

高等法院日前拒绝应律政司申请批出用作禁止《荣光》广泛传播的禁制令。笔者认为判决是完全忽视让此曲传播对香港国安法的严重影响。笔者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诉,并采取必要的手段,禁止此曲继续大肆传播。

申请禁制《愿荣光归香港》这首曲,最大理由是2019年反黑暴以来,此曲一度在香港广泛传播,当时部分极端反动和煽暴的平台,甚至以“香港国歌”去形容此曲,情况相当恶劣,因此,律政司申请禁止令完全是合情理合法的做法。

今次高院的判决,存在相当问题,完全忽视了让此曲继续大肆传播,会对香港国安法实施造成严重影响,亦是对特区政府切实履行及维护国安法的挑战。

我们必须清楚理解,履行及维护好香港国安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更是落实“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保证,我们不能再让任何“独”的土壤再出现,妨碍香港的健康发展,毕竟,2019年黑暴事件及其影响,香港人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因此,行政、立法机关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来禁止此曲传播。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的法院对于如何有效履行香港国安法的法定责任,似乎未有普遍的共识,从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的法院总会有些令人侧目的判决,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检讨及纠正相关的问题。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立法会议员  
陈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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