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建议修订现行“418”连续性合约规定 改以4周平均工时计算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劳工处建议修订现行“418”连续性合约规定 改以4周平均工时计算

劳工处正检讨《雇佣条例》下“418”连续性合约定义的规定,初步提出4个方案,咨询劳资双方意见。现时“418”规定下,雇员如果受雇于同一雇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周工作满18小时,法律上就属于“连续性合约雇员”,可享有有薪年假和病假等福利。

消息指,劳工处初步建议,改以4星期为计算工时的基础,并提出4个工作时数的门槛,分别是72小时、68小时、64小时和60小时。 根据统计处前年发布的数据,在非政府机构工作的雇员中,有20.3万人属于非“418”的雇员,占整体雇员6.9%。当中15至19岁的青年占最多,有6成4,其次是年满60岁的长者,有1成2。若按行业分析,这类雇员较多来自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务。

劳联主席林振升指,过去有雇主会要求“打长工”的雇员,每4个星期减少工时,以逃避支付福利的责任,认为修订可以减低雇主“走法律罅”的诱因。他又认为,如果将门槛,订为4星期内工作满72小时,就与现行安排分别不大,希望可以降低门槛至60小时,涵盖更多兼职工人。 稻苗饮食专业学会会长徐汶纬认为,可将门槛订为4星期内工作满72小时,如果降低门槛,将会加重经营成本。他又指,目前正值复常初期,加上通关后不少人外出旅游和北上消费,食肆也难以加价减轻负担。

“418”的规定自1990年起,已经实施33年,过去劳顾会和立法会都曾经讨论不同方案,包括取消规定、按比例计算雇佣福利,以及降低工时门槛,例如将“418”改为“416”,但过去政府都指议题复杂及涉及实际操作问题,最终不了了之。到去年《施政报告》,政府提出会检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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