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指有航空公司处理行李遗失承诺 与现实有重大差距
疫情后不少人外游,消委会收到有关航空公司处理行李赔偿的投诉亦相应增加,今年首8个月有61宗。而有关航空公司对遗失或延误行李的赔偿,却不符合原本承诺。
有投诉人指与太太前往马尔代夫,但航空公司系统出错,行李要延误两日送达,投诉人在机场和酒店花费共1400多美元购买个人用品和泳衣等,但航空公司认为金额不合理,只肯赔500多美元,消委会介入后才答应全额赔偿。亦有投诉人2021年由印度回港,行李箱遗失一个轮子,仅获赔125港元,消委会调停后赔偿增至约3300港元。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嫺表示,航空公司有责任遵照两项国际公约规定,就行李事故向乘客赔偿,但消委会的调查发现,部分航空公司的赔偿不清晰,笼统地使用“视乎情况”等字眼,情况不理想,亦容易引起争呦。
消委会调查亦发现,航空公司宣告行李遗失的时间差别相当大,黄凤嫺又说,通关后航空公司或有人手不足,处理行李遗失的服务承诺与现实有严重差距,部分甚至寻找行李长达2至5个月,引来乘客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