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学生会悼念刺警疑凶 4人煽惑意图伤警罪成判囚2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港大学生会悼念刺警疑凶 4人煽惑意图伤警罪成判囚2年

香港大学4名学生前年在学生评议会上,动议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的议案,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宣扬恐怖主义”罪,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的交替控罪,他们早前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害警员罪,下午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2年。

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提到,案件有多项加刑因素,指4人伙同犯案并在案中分别担当动议者、和议者等角色,亦在案发前草拟议程,显然是有预谋犯案,又指议案与港大评议会的会务及学生权益无关,批评被告利用学生会的官方渠道表达个人意见,是“公器私用”,滥用选民对他们的信任。

法官表示,港大学生在公众眼中是受过教育的社会精英,他们清楚知道会议会透过校园电视直播,在社交平台上供公众观看,而事后亦受到传媒广泛报道,认为他们是有意图吸引国际注意。法官提到会议召开时,警方尚未完成调查,梁健辉的遗书亦未找到,质疑评议会有什么讨论基础,又指案发前政府已经就梁健辉的袭警行为,定性为“孤狼式恐怖袭击”,批评被告是公然挑战法治。

首被告张敬生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提到,被告当日只是履行主席的职责,在会议上朗读议案,他事前并不清楚议案的内容,但法官表明不认同,指按照会章,被告作为主席是有权力终止任何不恰当的议案,认为他是推卸责任予其余 3名被告。

法官形容案件极为严重,决定以3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被告在开审前认罪及年纪尚轻,亦曾参与义务工作,事后亦主动撤回议案,酌情扣减刑期至24个月。

4名被告分别是时任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时任学生会会长郭永皓,以及两名时任评议会成员杜林丞亨和容颂禧。案情指,男子梁健辉2021年7月1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刺伤警员,其后自杀身亡,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事后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事件,期间张敬生带领与会者起立默哀,以“烈士”形容梁健辉,指他“光荣地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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