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賢稱會先定義劣質劏房 再探討設立登記制度
《施政報告》提出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昨日召開首次會議,跨部門代表均提出各自範疇可以做的工作,以及預計會出現的問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一個電台節省上表示,會議討論了目前已有數據可如何協助掌握劏房戶的情況。她又指在解決劏房問題上,應先定義何謂劣質劏房,然後想辦法取締,並要防止劣質劏房再增生,她形容,劏房問題相當複雜,處理過程不能過份急進,要小心調研。
何永賢指出,在取締和防止劣質劏房增生方面,聽到不同人提出不同意見,當局要細心考慮不同的行政手段,例如是否要有法例配合,現有的《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能夠發揮到多大效用,是否需要再補充。另外,亦會考慮是否需要設立登記制度,以達至防止增生的效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未來都會研究。
何永賢強調,不希望將劏房與公屋直接掛勾,因公屋政策是從整體考慮,不是只用作解決劏房問題,現時住在劏房的居民,其實仍有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等選擇。
何永賢又表示,工作組召開會議是踏出第一步,一定會在10個月內籌謀好相關工作,再向行政長官報告。要解決眾多惡劣居住環境的問題並不容易,但本屆政府已提出多項房屋政策,未來10年將有足夠土地興建4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相信傳統公屋供應充足,有望令房屋問題逐步「鬆開」,會令大家想起房屋問題時開始找到答案,並有清晰的路向。
何永賢又指,目前仍正就劣質劏房的定義聽取意見,會細心思考各種建議。她舉例說,部份環境差劣的劏房,沒有牆身或門分隔洗手間,馬桶旁邊就是睡床,亦有一些「樹屋」劏房,即是在同一單位分間上格和下格,形容這類環境一定不能接受。
何永賢又再為劏房「分級制」解畫,指她早前的說法並非要將劏房分級,而是如果要訂立劏房的標準,就要好似考試制度般,分為合格、不合格、僅僅不合格,其中最後的一種,可以有「補考」的機會,修正小問題後可變成合格。她亦談到,聽到坊間提出要就劏房高度和人均居住面積等設置下限,小組會逐一研究及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