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稱政府已提修例打擊劏房業主濫收水費
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已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提升打擊業主向租客濫收水費的執法效能及阻嚇力,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方式,打擊不良業主向租戶濫收水費,包括跟進舉報及檢控、修訂法例、加強聯合巡查、優化「劏房」安裝獨立水錶程序等,當局早前已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提升打擊濫收水費的執法效能及阻嚇力。
甯漢豪在網誌表示,修例的建議提出賦權水務監督向業主和代理人等相關人士,索取資料,並將濫收水費個案的罰則調整至兩級制,首次被定罪的最高罰款增至1萬元,其後再被定罪的最高罰款為2.5萬元。
水務署工程師楊盛婷表示,截至上月底,共接獲117宗懷疑濫收水費的舉報,其中十多宗仍在調查階段,另有13宗已成功定罪,罰款介乎1000至5000元。餘下個案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檢控,因此發展局建議進一步修訂法例,包括新增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