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机场离境大堂穿“光时”字句衣服管有旗帜 被控煽动罪明年1月再提堂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6岁男子机场离境大堂穿“光时”字句衣服管有旗帜 被控煽动罪明年1月再提堂

一名26岁男子,涉嫌在机场穿上有煽动字句衣服,并管有同类旗帜和衣物,和一张属于他人的身份证,他被控煽动罪、管有煽动刊物罪及管有他人身份证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全案押后至明年1月再提堂。据悉被告上衣有“光时”字眼。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落案起诉一名26岁男子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一项“管有煽动刊物”罪及一项“管有他人身份证”罪。被告诸启邦(26岁)报称无业,被控于今年11月27日在香港穿着一件印有陈述的上衣,和公开展示该等陈述,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消息指,被告于案发日在香港国际机场登机闸口编号205或其附近,无合法辩解而管有煽动刊物,即3幅印有陈述的旗帜和一件上衣,具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政府。被告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属于女子廖小丽的身分证。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调查被告的手机和社交媒体帐户,考虑会否涉及其他控罪。据媒体报道指,被告涉穿上有“光时”和“港独”字眼的上衣,另被搜出行李有光时旗帜。

警方经调查后,拘捕该名男子,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证”及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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