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订地契续期新机制  无需再与业权人签立新地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拟订地契续期新机制  无需再与业权人签立新地契

鉴于由2025年起,有大量地契到期,政府明日就《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草案》刊宪,透过法例提供一个地契续期的新机制,由地政总署署长在宪报刊登续期公告为地契续期,无需与业权人签立新地契。草案下周三在立法会首读。

发展局建议把刊登续期公告的时间,由早前建议的地契到期前不少于3年,延长至地契到期前不少于6年。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由2025年6月至2047年6月29日将有约2400个地段的地契到期。2047年6月30日当天,有约30万个地段的地契更会同日到期,当日涉及逾150万位业权人。

地政总署署长可在宪报刊登公告,分批为到期的适用地契续期,每份公告会指明涵盖的地契到期日子,除非地契被列于“不予续期列表” ,换言之,只有不获续期的地契才会在“列表”中逐一列出,署方会以行政方式通知业权人不获续期的原因 。

当局为求清晰明确,计划会按年刊登公告,例如在每个历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以便业权人和投资者提早规划, 涵盖不少于6年内到期的地契。举例来说,对于2031年到期的地契,续期公告和“不予续期列表”应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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