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煽动罪案 法官裁定控方无超出检控期限 全案1月2日续审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被控煽动罪案 法官裁定控方无超出检控期限 全案1月2日续审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案件,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早上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检控时限的争议,一致裁定控方没有逾时检控。

辩方早前争议,黎智英被带到庭上正式控告一刻,才算是提出法律程序,认为控方于2021年12月28日才就黎智英煽动罪提告,已经超过检控期限4日。不过法官在判词中指,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3日去信,向法院提出检控,法院第二日已收到信件,认为当控方向法院提告时,煽动罪的检控已经开始进行。

判词又提到,本案的煽动罪是串谋控罪,属持续罪行,因此检控时限需要由串谋的最终日期后才开始计算,亦即2021年6月24日,由当日起计6个月,同年12月24日是煽动罪的检控时限届满日,换言之,检控是在丧失时效前10日提出,因此裁定法庭有司法管辖权就煽动罪审理各名被告。

法官又指,只要控方有足够证据,证明案件涉及的串谋协议涵盖整段控罪期,即使检控期限并非由犯罪行为首日开始计算,都不会对被告造成不公。黎智英早上身穿深蓝色西装和绿色冷衫,上庭时向旁听席挥手点头,又不时望向家属席,用手势和口形与家人沟通,被惩教人员阻止。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日再开庭,届时黎智英会正式答辩,控方之后会进行开案陈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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