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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闻政府拟引用《紧急法》来颁布《禁蒙面法》

禁蒙面法推动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将发动网上联署行动,并会草拟私人条例草案,及约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促请政府尽快订立《禁蒙面法》。不过,网上今日有传闻指,政府正准备引用《紧急法》,按法例赋予的权力,尽快颁布《禁蒙面法》,最快可能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通过。

 

由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人大代表、退休纪律部队人员、律师等成立的《禁蒙面法推动组》召开记者会,召集人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成立推动组是由于过去3个月的反修例暴力示威,不少暴力行为都是由一些蒙面示威者及暴徒所做,已经影响市民生活和经济,不少市民都反映已忍无可忍,质疑政府和立法会议员什么都不做,因此推动组认为现时政府要尽快研究如何止暴制乱,包括订立紧急法,以实施《禁蒙面法》。

 

网上就有引述政府消息指,10月1日国庆日社会出现的情况,已经可以列入可引用《紧急法》的混乱情况,但强调并不意味香港进入紧急状态,虽然政府曾考虑执行问题,但认为现时社会有一定共识,《禁蒙面法》可以赋予警方更大权力,应付违法示威,亦不担心会影响人身自由,因为任由情况恶化,反而保障不到市民的自由。而《禁蒙面法》通过后,将可立即实行。
葛珮帆表示,他们建议的《禁蒙面法》只是针对参与非法集会及暴动的参与者,而且部份人士会有豁免,相信是较宽松的做法,而且《禁蒙面法》在不少欧美国家已有立法,如加拿大,奥地利,美国部分州份等,不少都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签署国,因此他们认为立《禁蒙面法》,不会影响大众游行请愿的权利。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早上出席电台节目时称,运用《紧急法》,赋予警方更大权力处理暴乱,包括延长拘留时间,例如将现时上限由48小时增至96小时,以支援警察执法,并推行《反蒙面法》,是不可接受之中较可接受的方案,是两害取其轻之下,“无咁坏”的解决方法。汤家骅指,推行后可能争取到一段时间的平静,但撕裂可能会更深,社会康复期要更长时间。汤家骅强调,始终希望从社会角度解决问题,而不是推动政策或法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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