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欢忧新车牌查册安排妨碍新闻采访
运输署今日起实施车牌查册新安排,列明车辆登记册的目的,但未有包括传媒采访报道。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表示,传媒采访报道要透过“例外情况”途径,向运输署署长提出书面申请,安排不合理和不理想,质疑要求记者在新闻报道未刊登前向署方提供资料,会影响采访工作。
江玉欢在电台节目指,政府上周五公布新安排,今日就开始实施,时间太仓促,她会再向署方反映疑虑,若未获适当回复,将于立法会层面再跟进。她关注《基本法》列明港人享有新闻和出版自由,反问署长为何突然有那么大的权力,可凌驾港人基本权利。
江玉欢又指,相关表格未有订明署长的审批时间,但采访工作或很赶急和有时限,如果署长要花一个月审批,届时报道内容可能已过时。她说,参考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做法,虽然并非所有地区都必须由法庭判断个案是否牵涉公众利益,但以新西兰为例,当地政府会考虑很周详的因素再作决定。
她担心本港的运输署署长,审批时不懂定夺何谓“重大公众利益”,建议车辆登记册列明的“指明用途”,要加入“传媒采访”;若退而求其次,署方都应清晰交代署长考虑时的指引,同时要设上诉机制。 她提出,《私隐条例》已就记者采访提供豁免,质疑不同法例是否不一致,又促请政府交代,以往记者胡乱使用查册资料的情况是否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