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張劍虹作供稱黎自佔中後積極制訂編採政策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張劍虹作供稱黎自佔中後積極制訂編採政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傳召首名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張劍虹表示,黎智英自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後,開始積極參與制訂《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認為當年的9月佔中事件好像一個分水嶺,令《蘋果日報》由以往偏向狗仔隊、娛樂新聞的形象,變成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章,由那時開始,管理層就一直按照這方向經營《蘋果日報》。

控方在庭上問張劍虹,2019年的反修例事件有否影響《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張劍虹回應指「有」,他指自從政府宣布要修訂《逃犯條例》後,黎智英就跟管理層說,條例會侵犯香港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權,認為中央是藉此「將不聽話的香港人和中共政權的眼中釘送回大陸」,又指一旦法例獲得通過,傳媒亦無法做下去,於是指示要呼籲市民上街示威和抗爭,以及令西方民主國家關注修例,希望他們能夠出手對抗政府和中央,令他們不敢亂來。

張劍虹又應控方要求,交代《蘋果日報》日常編採工作的流程,當中提到黎智英主要透過每星期四與管理層的「飯盒會」交代編採指示,黎智英會在會議上發表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等,由管理層將指示下達予其他未有出席會議的部門主管。

控方要求張劍虹提供黎智英於2019至2021年期間,為《蘋果日報》訂下的編採指示。張劍虹表示,黎智英一直以來的形象非常鮮明,是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發生後,黎智英認為事件打壓香港民主自由,於是指示要透過《蘋果日報》呼籲港人上街抗爭,向特區政府施壓。

張劍虹又指,黎智英當時覺得有需要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反修例事件,希望他們提供援助,包括透過一些強烈的行動,例如制裁。

張劍虹又談及社論和評論版的運作,指《蘋果日報》的社論及評論版內容,是由時任主筆楊清奇,按照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審批稿件,黎智英亦會向楊清奇推薦,他認為寫得好、適合他個人評論方向的寫手。

張劍虹又憶述,自己於2020年亦曾經向楊清奇推薦過三名寫手,其中一名是來自日本,由於他一向會撰寫有關批評政府、日本政治權鬥的內容,認為適合黎智英制訂的編採方針。

至於黎智英的《成敗樂一笑》專欄,張劍虹指文章內容主要是與反共及批評香港政府有關,但由於不屬於社論及評論版,內容不歸楊清奇規管,又強調黎智英的文章「無人敢修改」。審訊明日下午2時半再續。

控方又在庭上展示《壹傳媒》集團2019至2020年的年報,當中顯示黎智英擔任集團主席,而張劍虹就是行政總裁,控方詢問黎智英於董事局的角色。張劍虹回應指,黎智英是壹傳媒集團的最高領導人及最終決策者,於2018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間改任獨立非執董,但一直積極參與集團的決策和運作,而自己就負責執行黎智英及董事局的指示。

張劍虹作供時又指,在1991年加入《壹週刊》,當時職位是財經組編輯,94年被委任為《壹週刊》的總編輯;直至2000年,黎智英決定創辦台灣《壹週刊》,被派到台灣協助籌辦工作,在2001年至2005年間,長時間在台灣擔任台灣《壹週刊》社長。

張劍虹表示,2005年當台灣《壹週刊》業務開始上軌道後,就決定辭職,趁機會休息,直至2010年黎智英邀請他回巢,當時擔任香港《壹週刊》的內容顧問;2011年4月開始,被黎智英委任為《蘋果日報》總編輯,先後擔任副社長和社長,又分別在2017及2018年被升任為壹傳媒集團副行政總裁和行政總裁。

控方多次詢問張劍虹被黎智英升職的原因,張劍虹指,相信黎智英認同自己的工作表現。期間一度被法官李運騰打斷,質疑升職原因與案件有何關係,控方指可以顯示他們二人之間的關係。

正被還押的張劍虹,身穿黑色西裝外套和格仔恤衫、戴黑框眼鏡,在三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他與陳沛敏等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6人於前年11月認罪。早上法院外加強保安,大批警員駐守及巡邏,多輛囚車駛入法院大樓,警方一度封鎖附近的行人天橋及馬路。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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