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 謝展寰稱若有需要可考慮延長適應期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垃圾收費推遲至8月實施,並有6個月適應期,認爲已能夠讓市民慢慢學習及改變生活習慣,如有需要可以考慮延長適應期。
謝展寰在立法會上指,垃圾收費4月起在政府部門及部分樓宇先行先試,透過演練及實地展示,讓市民了解具體操作,是回應市民疑問的最好方法。
他又表示,留意到近期有內地購物平台聲稱售賣指定垃圾袋,經查證後確定並非獲授權的零售商。他指雖然涉及的垃圾袋較便宜,但並非法律規定的指定袋,市民不能用來棄置垃圾,已經將個案交由海關調查。
謝展寰又指,在宣傳垃圾收費後,回收站近月的回收量上升1成半,形容速度相當快,當局已經要求綠在區區營辦商在法例實施後,增加人手,又會研究延長流動回收點的營運時間,便利上班族回收。
選委界議員陳紹雄批評,綠在區區固定回收站嚴重不足,流動回收站又在上班時間營運,令上班族無法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