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張劍虹供稱黎反對英文版加入有淡化作用軟性文章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第6日接受控方主問。張劍虹表示,在2020年9月,《蘋果日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向他提出,英文版內容種類太少,主要都是圍繞逆權、抗爭及制裁的題材,建議增加一些副刊類型,例如旅遊、飲食、文化等較軟性的文章,張劍虹隨即向黎智英索取指示,但黎智英不同意,指英文版的目的是要揀選立場偏黃的文章,藉此引起外國的關注和輿論,如果加入其他類型的文章就會淡化作用。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兼任《蘋果日報》社長的張劍虹,每一個編採決定是否都並非由他作出,而是需要向黎智英請示。張劍虹指,因為這涉及到《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編採決定。李運騰再追問:「在一般情況下,不是應該由傳媒機構的社長負責決定編採政策?」張劍虹解釋,大多時候公司擁有人都會有自己的立場和風格,除非他很放手,或者股權是透過基金持有,就不是由他直接處理業務。
控方又指出,根據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的WhatsApp群組「English News」通訊紀錄,黎智英在2020年8月曾經指示,不要再在英文版刊登與中國無關的國際新聞,又指當時的新聞數量太少,未做到群聚效應,引起外界的輿論及關注,要求高層設法增加時事或財經的新聞,當時負責英文版的馮偉光回覆指,如有重大新聞如美國制裁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會即時增加。
控方問張劍虹,此後英文版是否沒有再出現國際新聞。張劍虹指「相信是,因為黎智英清楚指明不可以有,就不會再出」,他形容黎智英當時「睇英文版睇得好緊」。控方再追問:「為何黎智英會睇得好緊」,張劍虹解釋,當時《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黎智英認為正值香港及《蘋果日報》的生死存亡之秋。
辯方大律師彭耀鴻質疑控方提出的問題,指張劍虹不是黎智英「肚入面條蟲」,他並不知道黎智英的想法。法官杜麗冰指,張劍虹作為一個與被告有密切聯繫的人,他當然可以提出他如何理解被告的想法,但最後是由法庭考慮給予有關證供多少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