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唯一女被告乔映瑜 承认制造爆炸品等3罪判囚61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12港人案唯一女被告乔映瑜 承认制造爆炸品等3罪判囚61个月

12港人案,37岁女被告乔映瑜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及制造爆炸品等4项罪名,她早前承认其中3项罪名,早上在区域法院被判监5年1个月。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潜逃案件属史无前例,如最终成功潜逃,会对本港法治构成莫大侮辱;虽然认为被告真诚悔改,但仍要面对刑责。至于被告否认的藏毒罪,获批在法庭存盘。

案情指,警方2020年1月搜查被告旺角租用的单位,检获管状炸弹、大量火柴、易燃液体及怀疑草本大麻。被告声称管状炸弹是另一被告黄伟然放在她的单位。自己就买了数盒火柴,再将剪下的火柴头塞入网球内,企图在社会事件中点燃及投掷。

另外,被告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香港串同多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协助自己在内的12港人逃离香港,以阻碍警方调查相关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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