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张剑虹否认与警长会面后才决定任控方证人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张剑虹否认与警长会面后才决定任控方证人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龙法院续审。从犯证人、《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继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披露,张剑虹2021年11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失败后,于还押期间,曾经有一位姓黎的警长,到荔枝角收押所向他送达一份10页纸的判词,两人的会面时间由早上10时至下午4时,全长6小时;而在会面后翌日,该名警长联同一位探员再次探访,张剑虹随即向探员表示,有资料想向警方披露,希望成为控方证人。

张剑虹确认,于11月11日早上10时许,的确有警员来访,当日是两人首次见面。张剑虹指不记得具体时间,只形容是一段长时间,期间他自行阅读判词。辩方问张剑虹,如果要阅读一份长约10页纸的判词,大概需时多久。张剑虹指只需约20分钟。

法官李运腾在小休后,再询问张剑虹,他当日与该名警长实际会面了多久,张剑虹就指,大约4个多小时。辩方再追问,在会面期间与该名警长有什么对话内容。张剑虹说,主要围绕收押期间的生活、运动等话题。辩方质疑,张剑虹会决定成为控方证人,是因为警长当日的探访。张剑虹表示不同意,又指自己是看到判词之后,想将事实讲出来,当日亦无向警长透露过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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