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指23条立法不针对外国学术机构 林定国斥指鹿为马会引起忧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邓炳强指23条立法不针对外国学术机构 林定国斥指鹿为马会引起忧虑

政府己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保安局长邓炳强指,法例当中列有“境外干预罪”,外国学术机构并不属于境外势力,但亦要考虑发布人士是否明知而使用错误资料;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亦指出,市民不会因为表达个人意见而犯罪,认为不应用夸张例子,引起社会不必要忧虑。

邓炳强与林定国早上出席多间电子媒体的节目,解说23条立法的问题。港大法律学院客座教授陈文敏日前表示,关注23条下“境外干预罪”会否矫枉过正,举例倘若本港大学与海外机构合作研究新冠病毒来源,最终报告遭政府认为错误不实,可能构成罪行。邓炳强指,学术机构并不属于境外势力,亦要考虑发布人士是否明知而使用错误资料,以及相关内容是否涉及“关键失实陈述”,包括达到干预效果,影响政府措施和选举等,他看不到例子涉及相关元素。 

林定国指,作出“关键失实陈述”与提出意见不同,形容是针对指鹿为马、指黑为白,市民不会因为表达个人意见而犯罪,认为不应用夸张例子,引起社会不必要忧虑。

邓炳强又指出,法例当中窃取国家机密罪有多个元素,包括在没有合法权限下披露国家秘密、关乎国家或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7个领域,以及具有意图,而非关乎机密内容在政府内部的机密分级。他指不能草率决定“普通一张纸”是否国家秘密,亦要考虑来源。

政府考虑在23条引入措施,确保执法部门在处理国安案件时,有足够时间调查,包括延长目前48小时扣留时间。邓炳强指,在充足理据下,才会向法庭提出申请延长扣留时间,不同意会违反人权。林定国就指,扣留时间长短应视乎执法部门需要,以及有没有机制确保有充足理据,指可能有个案“扣留一天都嫌多”,另外有个案“扣留30天都嫌少”,认为单单谈论数字多少,并非理性讨论。

有别于2002年23条立法咨询,政府在今次咨询文件中,没有列出建议刑罚。林定国指,今次咨询要讨论控罪元素和辩护理由,反问罪名未定,何以有基础定出刑罚。他说本港采用成文法,一般是列出最高刑罚,具体刑罚则按案情和在各级法院审理而有不同,认为目前讲明某条罪行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对于讨论是否将罪行加入23条,没有帮助,强调要搞清重点,聚焦满足23条立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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