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基本法》有條文表明特首可以對已判刑的個案行使赦免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不能不追究違法和有證據的檢控,但對在裁判後有判刑的人士,在不違反法治基礎下,她是有誠意研究可以提供甚麼支援,但詳情不能透露。她強調,在《基本法》下,有條文表明特首可以對已判刑的個案行使赦免,以往亦曾運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表示,據她了解,監警會年底提交的報告,會包括7.21在元朗發生的事件、8.31太子站的事件,並會檢視新屋嶺拘留中心內有關人士提出的指控。
林鄭月娥被問到如果報告的內容仍未能平息社會的爭議,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林鄭月娥表示,現時不想作揣測,她表示,特區政府如果真心誠意想讓市民知道真相,若經過現行機制仍存在好多爭議和不信任,作為特首,亦要再找其他方法回應。
至於用甚麼方法,以及是否需要另外一個機制去處理,她表示,到時可以再研究。在面對重大事件後,應該以社會相對能接受的方法處理,這些方法包括審視報告、現時經常提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及獨立但非法定的委員會等。
另外,林鄭月娥回應會否對未成年的被捕人士運用特赦權,林鄭月娥表示,在《基本法》下,有條文表明特首可以對已判刑的個案行使赦免,以往亦曾運用,例如對有健康問題的在囚人士減刑;但現時說甚麼都可能會釋放錯誤訊息,誤以為違法行為會被赦免,重申希望家長、老師和牧者要保護未成年人,讓他們不要參加違法活動。
至於重組警隊的訴求,她表示,等待事態平靜後,客觀分析社會一向重視的機構、組織,是否有需要改變、增強、與時並進,或與市民拉近距離。她強調不局限於警隊,要追上時代需要,便有重新審視的必要,要進行改組,而改組並不等於做得很差。她又說,「重組警隊」是一個口號,並賦予一個負面的看法,政府重整架構等,是慣常的政府行為,在收集意見後,會看看有哪些方面,令警隊更能維護治安,同時又得到市民的信任。
林鄭月娥回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家人在《施政報告》公布前,購入兩個物業單位的事件。她表示,可以確切表明,聶德權並沒有在內部討論參與有關放寬按揭成數貸款的措施,對方與普通市民一樣,不知道有關政策會推出,不存在偷步和受惠於房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