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治考量處理陳同佳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台灣政治考量處理陳同佳案

觸發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洗黑錢罪刑滿,今早出獄。陳同佳在壁屋懲教所門外見記者,他向女朋友潘曉穎的家人講對不起,期間又鞠躬致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指出,陳同佳出獄之後再一次表示他願意去台灣自首,這一件本來是很直接了當可以處理的自首事情。他批評台方因為政治考量去諸多阻,並表示司法協助與自首無關,香港可以按本地法律盡量向台灣提供證據。

陳同佳說,明白自己做了一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他內心亦一直受到責備及譴責,願意為自己的衝動及錯事自首,回台受審和服刑,希望潘曉穎家人能夠稍稍釋懷,令潘曉穎安息。陳同佳亦多謝家人及父母,他表示即使犯了彌天大錯,但家人一直支持關懷他,不離不棄,他說不敢說可以報答,但會記著家人的支持及養育之恩。陳同佳又向社會及香港人說對不起,希望得到原諒,讓他有機會重新做人,回報社會。

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傳媒時批評台方不斷改變立場,首先對陳同佳作入境管制,今日又說沒有對陳同佳作入境限制,亦曾經要求特區政府在陳同佳刑滿之後,非法繼續扣押他,又要求特區政府在明知沒有足夠證據下起訴他涉及在台灣本土殺人有關的事情,這些都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亦違反秉承公義的做法。

他表示,台方提出要派員來港押解陳同佳,這是極度不尊重特區政府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現時陳同佳刑滿出獄,他已是一個自由的人,特區政府沒有權向他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他可以選擇任何他認為可以陪同他的人去台灣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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