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考量处理陈同佳案
触发修订《逃犯条例》争议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洗黑钱罪刑满,今早出狱。陈同佳在壁屋惩教所门外见记者,他向女朋友潘晓颖的家人讲对不起,期间又鞠躬致歉。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指出,陈同佳出狱之后再一次表示他愿意去台湾自首,这一件本来是很直接了当可以处理的自首事情。他批评台方因为政治考量去诸多阻,并表示司法协助与自首无关,香港可以按本地法律尽量向台湾提供证据。
陈同佳说,明白自己做了一些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带来很大的伤痛,他内心亦一直受到责备及谴责,愿意为自己的冲动及错事自首,回台受审和服刑,希望潘晓颖家人能够稍稍释怀,令潘晓颖安息。陈同佳亦多谢家人及父母,他表示即使犯了弥天大错,但家人一直支持关怀他,不离不弃,他说不敢说可以报答,但会记着家人的支持及养育之恩。陈同佳又向社会及香港人说对不起,希望得到原谅,让他有机会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李家超在立法会回应传媒时批评台方不断改变立场,首先对陈同佳作入境管制,今日又说没有对陈同佳作入境限制,亦曾经要求特区政府在陈同佳刑满之后,非法继续扣押他,又要求特区政府在明知没有足够证据下起诉他涉及在台湾本土杀人有关的事情,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言论,亦违反秉承公义的做法。
他表示,台方提出要派员来港押解陈同佳,这是极度不尊重特区政府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现时陈同佳刑满出狱,他已是一个自由的人,特区政府没有权向他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他可以选择任何他认为可以陪同他的人去台湾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