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童误食大麻糖昏迷案 26岁父虐儿及藏毒罪成判囚8个月
两名年幼女童误食“大麻糖”至昏迷案,女童的26岁父亲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2项虐儿罪及1项藏毒罪罪成,早上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8个月。
辩方呈上戒毒所报告,证实被告没有毒瘾,不适宜判入戒毒所,又指两名女童现时已经交由母亲照顾,被告重犯机会不大,希望法庭念在被告属初犯,亦已被羁押超过4个月,处以轻判。
不过裁判官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在家中藏有危险药物,未有妥善锁好,导致女儿误服,其中大女儿更一度要在深切治疗部留医,并非普通的疏忽照顾,又指虽然被告过去纪录良好,但考虑到控罪的严重性,决定虐儿及藏毒罪分别判监8个月及2星期,同期执行。
事发在去年6月,一对2岁及4岁的姊妹在天水围家中,被同住亲友发现进食被告收藏的“大麻糖”后,口吐白沬昏迷,须送院治疗,情况一度严重,曾留医深切治疗部。
管制含大麻二酚(CBD)产品的法例在去年2月生效,管有和服用CBD及其产品,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