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陳沛敏作供稱曾憂黎續製作個人訪談會觸犯國安法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陳沛敏作供稱曾憂黎續製作個人訪談會觸犯國安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1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証人身份出庭作供。她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曾經表示條例的內容比他想像中「大鑊」,形容他當時表現緊張,但之後仍有繼續製作個人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邀請外國人進行對談。

陳沛敏憶述,當時她與部分同事都對節目繼續進行感到驚訝,擔心會因此觸犯法例,亦曾經就此諮詢公司律師意見。她又提到,時任社長張劍虹曾經向黎智英反映同事的憂慮,但黎智英仍有繼續製作節目。

控方展示《蘋果》於2020年7月1日刊登的報道,標題為「撐惡法葬送自治 賣港罪人逐個數」,內文印有多名時任港區人大代表、政協、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紀律部隊首長、大學校長等的相片和畫像,形容他們為「立法會應聲蟲」、「政府官員獻媚」、「大學校長跪低」、「紀律部隊表忠」,當中亦包括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梁振英,指他們是「左派打手發功」。

陳沛敏指,當時是想記錄這些機構或組織的人物,在《港區國安法》由醞釀到通過、生效期間,所擔當的角色和態度。控方問刊登這篇報道是誰的主意,陳沛敏指,是編採部開會商討得出的做法,但她本人都同意做這件事,又指報道亦反映出黎智英對國安法通過一事的看法。

控方又提到,國安法生效後,高層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從WhatsApp轉移到Signal,陳沛敏解釋當時有很多人質疑WhatsApp的新功能不夠保障私隱,作為傳媒機構,擔心群組會討論到敏感題目,亦不知道國安法的紅線如何劃,因應Signal可以設定訊息於某個時間消失,所以決定轉用通訊軟件,又確認群組一開始已經有用到定時銷毀訊息的功能。根據庭上展示的Signal通訊紀錄,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亦曾經主動邀請陳沛敏轉用Signal通訊。

控方之後問到《蘋果》在報道制裁新聞的角度,陳沛敏指,在國安法生效後,時任社長張劍虹曾經提醒要小心處理制裁相關的報道,故報道主要是陳述事實;至於社論及論壇版,據她觀察,內容就偏向正面支持制裁及討論成效為主。不過陳沛敏重申,論壇版主要是由前主筆楊清奇主理,自己極少向他推薦寫手,即使有也並非專寫制裁文章的作者。

庭上又提到以「利世民」為筆名的專欄作家李兆富,曾經協助黎智英管理他的Twitter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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