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 政府考虑加入公众利益作为辩护理由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3条立法 政府考虑加入公众利益作为辩护理由

立法会的保安事务委员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和研究《基本法》23条立法的小组委员会,下午举行联席会议。当局提交文件表示,咨询期间,绝大部分回应者支持尽快完成立法,大部分人亦支持要有域外效力,明确反对立法的占极少数。

在建议罪行方面,当局会考虑如果有人干犯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考虑就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考虑就保护国家秘密,仿效《官方机密条例》第22条,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条文;考虑“间谍活动”罪涵盖以无人机等无人工具,接近或进入禁地。

在执行机制方面,当局会考虑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考虑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相关的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以及研究制定适当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员。

当局指,咨询期间收到1.3万份意见书,当中98.6%是支持立法,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工会、同乡会、联谊会、政党、地区组织等。另外有97份意见书反对立法,占整体0.72%,当中有9份来自境外反华组织,包括香港监察、国际特赦组织、前线卫士、香港公民代表会议、香港民主委员会等;有3份是来自与潜逃外国的人同姓名的人,即许智峯、张昆阳及刘祖廸;有1份来自正因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审讯的人。

律政司长林定国在会上表示,绝大部分市民支持立法,大多是正面有建设性,认为社会已普遍有共识,支持特区履行宪制责任,尽快完成立法。他说撇除一小撮境外反华反中,以及逃犯显然别有用心的意见外,会参考社会建议,马不停蹄、全速将条例草案定稿,并提交立法会审议。

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关注,近日彭博有报道以标题称港府有意禁制个别通讯软件,担心有关言论会引起恐慌,令有意来港投资及发展的商界和优才却步,希望当局澄清及予以谴责。

林定国指,可斩钉截铁地表明,当局不会一刀切禁制任何社交媒体,重申条例只是针对滥用这些工具,散播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的人士,而不是社交媒体的本身,又强调香港贵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非常依赖资讯自由流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前提下,仍必须巩固这个独特优势。他又指,有关的言论听上去都不合理,极有理由怀疑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散播言论,阻碍立法工作。

保安局长邓炳强再三强调,彭博作“假新闻”,政府不会针对个别的通讯软件,又指作为应变反驳队队长,留意到经常有人会从政府的咨询文件中撷取一两句出来误导市民,相信香港市民的眼睛雪亮,能分辨真伪。

邓炳强又指许智峯等潜逃人士的恶行,引起社会关注,认为有需要加强针对有关人士,做法包括减省福利、取消护照、专业资格、董事资格和商业登记,冻结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资产等,认为要用尽一切方法,令潜逃人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对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工联会吴秋北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最高原则,等同最高公众利益,质疑有什么公众利益可以凌驾,认为公众利益的免责辩护有逻辑问题。林定国指,国家安全至为重要是真理,但个别情况下披露国家秘密,引伸出的国家安全风险,程度或有不同,需要视乎个别情况检视和作出平衡。

林定国又指,除了门槛严谨,基于免责条款本质和常理逻辑,举证责任应在于被指违法的人士,包括解释例外情况,以及为何基于客观事实,真心相信即使违法,也要窃取国家秘密。邓炳强就指,相关免责辩护的门槛必然很高,当事人必须证明相关“公众利益”远远大于不得披露国家秘密的法例要求,以及须考虑有否其他方法处理。

经民联林健锋指,工商界和其他市民都希望23条尽快立法,认为立法会要快马加鞭,有需要时可“一个星期开足7日会”,相信大家积极配合,如果一切顺利,几星期内,即下月上旬至中旬,就可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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