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 鄧炳強指不會以國際組織身分而要其負上責任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23條立法 鄧炳強指不會以國際組織身分而要其負上責任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的草案,當中「境外勢力」下的「國際組織」,涵蓋成員包括一個或多於一個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組織,被多名議員指太闊和含糊。

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表示,相關定義並不包含任何罪行的條文,任何組織不會純粹因為屬於「國際組織」或「境外勢力」,就要負上任何責任,必須配以草案中的犯罪元素,才會構成犯罪。

他又指,「國際組織」和「境外勢力」都是中性的詞語,以往法例所用的「敵人」字眼將不會再用。

鄧炳強又表示,目前國際地緣政治形勢相當複雜,亦不斷變化,認為草案中「國際組織」的定義寬鬆度適宜,不會過寬之餘,亦保留一定性,配合相關罪行元素後,可有效處理國家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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