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李宇軒供稱2019年與Mark Simon接觸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45日審訊。控方繼續傳召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出庭作供。控方繼續圍繞2019年G20眾籌登報計劃的事宜提問,並展示一封由同案被告陳梓華於2019年7月9日轉發給李宇軒的電郵,附有《華盛頓郵報》登報費用的發票,內文寫明「這是由Mark那邊收到的付款單」。
李宇軒解釋,陳梓華當時是轉發自己與《華盛頓郵報》之間的電郵給他,方便他保存付款文件以作紀錄。控方關注當時是否已經知道Mark是誰,李宇軒指當時不知道,但後來不遲於2019年9月,他經陳梓華介紹下,認識了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才知道「Mark」就是Mark Simon。
控方其後繼續逐一展示多份不同報章刊登的文宣廣告,以及由相關傳媒機構發出的發票,其中有關台灣《蘋果日報》的廣告,法官李運騰留意到這筆120萬台幣的登報費,付款期限應是2019年7月5日,但銀行紀錄顯示,最後實際付款日期是7月16日,關注為何會延遲付款。
李宇軒解釋,原本所有眾籌及支付登報費的事宜,都是由他親自處理,但早在團隊最初聯絡報章刊登廣告時,陳梓華就聲稱台灣《蘋果》的登報費會由他那邊的人處理,他就沒有理會由《蘋果》發出的付款指示,但後來到7月左右,陳梓華就改口要求他結帳,因此最後款項是由李宇軒的個人戶口支付。審訊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