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会案王宗尧判囚6年2个月 刘颕匡与邹家成分别入狱54及61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冲击立会案王宗尧判囚6年2个月 刘颕匡与邹家成分别入狱54及61个月

大批黑暴及示威者2019年7月1日冲击立法会大楼,案中被捕的艺人王宗尧早上被判入狱6年2个月,而另因民主派初选案正还押的刘颖匡及邹家成,就分别被判入狱4年半和5年1个月;同案合共12名被告,判囚54个月20天至82个月。

案件属于区域法院的案件,早上移师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判刑。王宗尧早前供称自己只是逗留在现场约5分钟,但区院暂委法官李志豪不认同逗留时间短是求情理由,指暴动是由每个示威者参与所引起,指即使逗留时间短,如果示威者不断加入,仍可以令暴动延续。考虑到王宗尧对案情没有争议,亦没定罪纪录,判处监禁6年2个月。

至于刘颕匡,法官指,被告在暴动扮演积极角色,亦有参与去留讨论,与其他示威者同一阵线,具指挥角色,罪责属严重级别,判囚4年半。

至于邹家成,法官指他在庄严的立法会会议厅,撕毁《基本法》小册子,亦挂上港英旗,对国家及特区作出巨大侮辱及藐视的行为,令现场情绪升温,壮大暴动升势,与使用武器冲击不遑多让,案情极之严重,判囚5年1个月。

另外2名供称是记者的被告,早前被裁定“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成,分别判罚1000元及1500元。

其中报称城大编委记者的黄家豪,法官指,被告不涉暴力及与其他人在肢体冲突,亦接纳他不是故意接触被撕毁的《基本法》小册子,判处罚款1500元。另外报称案发时为记者的被告马启聪,由于案情性质较轻,判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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