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后控方需举证犯罪意图 林定国称门槛已提高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23条立法后控方需举证犯罪意图 林定国称门槛已提高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昨日正式生效,律政司长林定国表示,《条例》实施后,涉案人要有犯罪意图,才可能会被入罪;而证明涉案人有犯罪意图的举证责任在于控方,他认为这是较高的标准。

林定国在一个电视节目,被问到如果有人在网上转载不同地方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批评,会否构成犯罪,林定国表示,如果相关的人目的只是好奇求真,邀请大家回应,就很难说成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但如果有人不断将相关批评放上网,本身很认同,并留言挑动市民对中央和特区的仇恨,就有犯法风险。

被问到如果有人透过不断批评政府,促使政府撤销政策,会否构成煽动相关的罪成,林定国指,亦要视乎个案,认为推动政府搁置政策也算是合理批评的一种,如果有人只是固执,有强烈意见,希望政府改善,就很难推论为挑起仇恨;但如果政府回应后,仍多次作出不合理的批评,就会令人怀疑意图。

至于游行示威,是否较易堕入煽动罪的法网,出席同一节目的保安局长邓炳强调,条例列明游行集会的权利仍受到保障,只要遵从法律下进行,就绝对无问题。对于国家秘密罪中,加入公众利益的辩解理由,涉案人如何可证明自己并不知道相关资料属国家秘密,林定国就指,只要涉案人在庭上指称自己不知道,法庭认为有争议点,值得讨论,控方就要证明涉案人无合理疑点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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