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监禁马俊文 未能提早出狱成23条立法后首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监禁马俊文 未能提早出狱成23条立法后首例

消息指,因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名入狱、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在《基本法》23条立法收紧提早获释安排之下,未能今日出狱,要继续服刑,是23条立法后首例。

马俊文早前在反修例示威中,多次在公众场合高叫“港独”口号,被裁定“煽动分裂国家”罪名成立,判入狱5年9个月,后来上诉得直,获减刑至5年。由于他狱中行为良好,获扣减刑期后,原订今日出狱。

不过,《基本法》23条立法周六生效,当中涉及修订《监狱规则》,订明因为被裁定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服刑的人,除非获惩教署署长信纳减刑不会不利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减刑,最终马俊文不获准提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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