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国安法罪者不获减刑 李家超吁市民勿以身试法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违国安法罪者不获减刑 李家超吁市民勿以身试法

消息指,因“煽动分裂国家”罪名入狱、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在《基本法》23条立法收紧提早获释安排之下未能出狱,行政长官李家超回应指,23条立法后,违反国安法罪行不获减刑是一般做法,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囚犯获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才会作出考虑。

李家超又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写明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性,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亦不要抱着有减刑的可能性,任何人若对于政府的决定有不满,可以循法律途径寻求协助。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电台节目指,过往在囚人士申请假释,只需证明自己品行良好,但23条立法后,他们便要证明自己提早获释不会不利国安,当中或涉及人证、物证,希望当局提供明确的机制,容许他们真正满足举证责任。

汤家骅指,当局应该尽快修改“监狱规则”,定下合适的程序,给予涉及国安法案件的在囚人士相关指引。他指出,惩教署应给予合理和足够时间申述,他指在囚人士不是普通人,不是随便可以找律师或者亲人帮忙,在狱中亦可能会面对沟通困难,而不同个案的情况都不同,但整体而言,提供7至14天的申述时间并不为过。

他指,不认同23条快速完成立法,是为针对这类在囚人士的个案,指他们已经被判有罪并正在服刑,对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已经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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